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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作奥义:去掉“了”字

之前,我已经用实例谈过如何尽量在文章中少用 “的” 字:

今天想谈谈 “了” 字,在中文写作中,同样要尽量避免过多使用这个字。首先,在正式文告、通知里,“了”字会破坏文体风格,显得不够专业、严肃和简洁,感觉在中文水平上有问题。例如:

17 日下午 14 点,公司召开今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会。李总经理主持了会议,就公司上一个季度的工作做总结,在为全公司员工部署下一个季度的工作任务的同时,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。

以上四个 “了” 字全部都是冗词,全部可以去掉,并不影响原意。相反,去掉之后文章变得铿锵有力,动词直接作用名词,中间没有缓冲和停顿。召开会议就是召开会议,做总结就是做总结,部署任务就是部署任务,没有要 “了” 来“了”去。

再比如:

当时,原告沿着河阴路南侧向东步行,路过被告身边时,看被告一眼。被告随即起身责问原告:“你瞅啥?”。原告回答:“瞅你咋地?”。被告就对着原告脸上打一拳,两人遂发生扭打。在扭打过程中,被告打断原告两根肋骨,打烂原告一块手表,价值人民币 888 元。

这一段,除了第一个 “了” 勉强有必要之外,剩下的 “了” 字都需要修改,否则全文严重口语化,不适合作为公文。而且凡是大规模使用”了“字的文章,文句本身一定存在表述不清的问题:

当时,原告沿河阴路南侧东向进行,路过被告身边时,双方发生眼神接触。被告当即起身责问原告:“你瞅啥?”。原告回答:“瞅你咋地?”。被告遂一拳击中原告面部,两人发生扭打。在扭打过程中,被告致使原告两根肋骨骨折,一块价值人民币 888 元的手表损毁。

“看了一眼” 这是口语,“打断了两根肋骨”、“打烂了手表” 同样都是口语,而在书面语中,出现这样的内容显得非常突兀,会影响全文风格。

其次,“了” 字在语感上有一种强烈的降速作用。它的主要用途是表示状态,或者动作终了,出现在句子中间时,会严重拖慢句子节奏。例如:

他关上门,拉上窗帘,转身来到床边

他关上了门,拉上了窗帘,转身来到了床边

你觉得这两个句子里动作的速度是一样的么?它们各自后面会接什么动作?前一个句子,全部是动词加名词,所以显得动作轻巧快捷,而后面一个句子加上了 “了”,强调每个动作的完成和终了,于是显得动作从容而舒缓。所以,前一句感觉是要掀起床垫,进入密室;而后一句感觉是马上要啪啪啪,所以要控制节奏。

苏东坡有一首《百步洪》,其中有四句诗被后世称颂不已,认为是经典的博喻,把 “快” 字全然写尽:

有如兔走鹰隼落,骏马下注千丈坡。

断弦离柱箭脱手,飞电过隙珠翻荷。

兔子奔跑、鹰隼落下,骏马冲下千丈坡,琴弦断裂从琴柱上离开,箭矢射出,闪电在缝隙里一闪而过,荷叶翻起露珠从其上滑落,这都是形容快。结构上,都用了名词直接加动词,所以显得节奏非常短,速度非常快,读起来赏心悦目。如果加个” 了”,就完全没有这种效果:

就像兔子跑了,鹰隼落下了,骏马冲下了千丈坡。断弦离开了琴柱啊,箭矢飞离了手,啊!闪电划过了缝隙,露珠掉下了荷叶。

于是,苏轼就变成了刀郎: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故乡,当我离开它的时候,就象那哈密瓜,断瓜秧。这里倒真的需要这个 “了”,瓜秧断了,思念却从此而起,绵绵无绝期。

最后,“了” 这样的字俗人最爱用,但其实它只适合大师用。比如杜拉斯的《情人》开篇:

我已经老了。有一天,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,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。他主动介绍自己,他对我说:‘我认识你,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,现在,我是特为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。

全文的基调在第一句话就已经定下来:我已经老了。在这里,“老了” 的这个状态一直贯穿整部小说,所以,少女时代的那些经历,站在湄公河边等待渡船的时光,在那些闷热房间里发生过的往事,才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,正如杜拉斯随后写下的句子:

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。那时不存在的,没有的,并没有什么中心。也没有什么道路,线索。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哪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,不,不是那样,什么人也没有。

“我已经老了” 这是王道乾的翻译版本,有中文译本把这句话翻译为:我已经上了年纪。这样味道就完全不对了,前者是疯狂的文艺女青年怀揣秘密回忆终于老去,后者只是女孩子单纯地老了,甚至因为这种老去还略带着一点骄傲,只不过是因为做了祖母、外祖母的缘故。

这么大的区别,只是因为 “了” 字的位置关系,中文多么奇妙啊!